* 學程緣起 *
依據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亦為本院身為全國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之重要任務之一。因此本院積極與國內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來提升雙方之基礎研究水準,並共同培育優秀人才。
基於培育跨領域高等科研人才的必要性及迫切性,自大學法修正通過賦予大學辦理「學位學程」法源後,本院與大學積極討論合辦具發展潛力之跨領域碩博士班學位學程。
* 學程宗旨 *
本院自97年起首次與國內大學合辦學位學程,並於98年開始招生。本院與合作大學共組執委會,根據本院及合作大學雙方之學術優勢,以具有前瞻性及競爭力的跨領域研究為主題,規劃學程發展方向,進行優勢合作,學位學程由雙方參與學程之師資共同規劃,共同參與培育任務,而學位則由大學頒發。目前與本院合作之大學跨越臺灣北、中、南、東四大都會區,為延攬各地之跨領域研究人才,並提供各界人士再教育的機會,並期厚植我國學術競爭力,同時適時培養高等科研人才。
* 未來展望 *
為提升學位學程競爭力,提供更多元且先進的研究環境,以吸引國內優秀學生就讀本院與合作大學合辦之學位學程,本院與合作大學將持續調整學位學程研究方向。將本院與合作大學於各領域之最新尖端研究加入現有之相關學位學程內,或新增合作單位,以擴充現有學位學程之研究範疇。
積極與國內各大學針對雙方之優勢領域規劃辦理具國際創新發展性的、跨領域的、碩博士班「學位學程」,以培養更多具國際觀的頂尖國內科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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